我们非常重视您的个人隐私,当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时,请同意使用的所有cookie。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更多信息可访问《隐私政策》

400-966-951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瑞沃德退换货政策

  • 退货

    自客户收到产品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由于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无不当操作导致损坏),经技术工程师测试确认后,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 换货

    ①自客户收到产品24小时内,发现外箱遭受破损;

    ②自客户收产品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发现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

    ③自产品装机之日起 90个自然日内,发现产品存在一个或多个重要的方面存在与原产品描述严重不符或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的情形;

  • 以下情况不支持退、换货

    ①凡销售出库日期超出30个自然日均不予退货

    ②非产品质量原因,发出的换货产品不予再次换货;

    ③定制产品不支持退、换货;

    ④耗材类产品影响二次销售(质量问题除外),不接受退、换货;

    ⑤国内在距产品装机之日超出90个自然日,国外在距产品发货之日超出90个自然日,概不接受换货;

    1、所有换机原则上只更换相同型号、相同配置的主机,不包括附件;因产品升级无法用原型号机器换机的,可以用新机型作换机处理;特殊情况允许等值或补差额更换其他机型;

    2、所有换机原则上只更换相同型号、相同配置的主机,不包括附件;因产品升级无法用原型号机器换机的,可以用新机型作换机处理;特殊情况允许等值或补差额更换其他机型;

    3、退换货申请需经瑞沃德客服人员确认,并给出授权RMA编号和返回地址后,由客户发出;

    4、服务有效期15天,以通知客户退换货日期起至客户寄出货物日期为止。逾期未寄返者不予退换货;

    5、经电商平台售出的瑞沃德产品依照平台规则办理退、换货。